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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川观新闻
(资料图)
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7月1日17时,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蓝色预警。这也是今年主汛期(7—8月)四川首次发布山洪灾害预警。
预警显示,7月1日20时至2日20时,达州市万源、宣汉、通川、达川、开江、大竹、渠县,巴中市平昌、巴州、通江,南充市营山、仪陇,甘孜州泸定等 13 个县(市、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
上述两部门同时发布防御要求:
1.立即通报乡镇、村和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所有责任人务必立即上岗到位。
2.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降雨水位和危险区预警情况。
3.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巡查。
4.按照《四川省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规程》,加强监测预警、适时启动预案,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强化转移路线与安置区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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