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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帮助缴存人减轻租房负担,为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通知》主要有两方面变化,即提高了无发票租房提取额度和新增多子女家庭租房可按实际房租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今年3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就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具体事项向公众征求意见,经过意见征集,上述关于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新政正式出台。本市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公积金” APP或“京通”小程序线上申请。
《通知》规定,申请人及配偶应满足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的条件。
新政实施后,本市将有五类租房提取方式,一是无发票租房提取;二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三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四是租住公租房提取;五是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对于普通公众而言,申请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一般可选择无发票租房提取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如果不提供租房发票,每人每月提取额度由1500元调整为2000元;如提供租房发票原件,申请人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实际租金超过月缴存额的,按月缴存额全额提取。
政策发布后,提取额度将在下次支付时自动调整,按月提取的从1500元自动调整为2000元,按季度提取的从4500元自动调整为6000元。提取周期在事项到期前保持不变。对于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充提取。
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提供租房发票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申请此类提取方式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租房发票原件、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租住本市公租房或经市保租房建设部门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在“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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